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海口分局關于送達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調查,下列當事人(單位)不按時繳納名下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詳見附表)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機關決定責令下列當事人(單位)補繳所欠通行附加費、滯納金并處以10000元罰款。本機關已向下列當事人(單位)郵寄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但因逾期無人簽收、無法聯系到當事人(單位)等原因而無法郵寄送達,現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請下列當事人(單位)最遲在本公告刊登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本機關補繳通行附加費、滯納金、罰款,或將所欠通行附加費、滯納金、罰款轉入以下賬戶:
戶 名:海南省財政廳財政性資金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
賬 號:46001002036053006138-0231
如通過轉賬方式繳納通行附加費、滯納金、罰款,請按公告附表中的金額付款,并在用途欄備注車牌號、車輛所有人、噸位,以方便本機關收繳入庫處理。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下列當事人(單位)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六十日內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地址:海口市南沙路53號
郵編:570206
聯系人:許曉綱、白冰禾
聯系電話:0898-66565924、0898-66565925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海口分局
2023年6月14日
附表1.本省車主(個人)
附表2.本省車主(單位)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海口分局關于送達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調查,下列當事人(單位)不按時繳納名下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詳見附表)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條例》第二十六條、《海南省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費標準計量及具體繳費方式等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本機關決定責令下列當事人(單位)補繳所欠通行附加費、滯納金并處以10000元罰款。本機關已向下列當事人(單位)郵寄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但因逾期無人簽收、無法聯系到當事人(單位)等原因而無法郵寄送達,現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請下列當事人(單位)最遲在本公告刊登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本機關補繳通行附加費、滯納金、罰款,或將所欠通行附加費、滯納金、罰款轉入以下賬戶:
戶 名:海南省財政廳財政性資金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
賬 號:46001002036053006138-0231
如通過轉賬方式繳納通行附加費、滯納金、罰款,請按公告附表中的金額付款,并在用途欄備注車牌號、車輛所有人、噸位,以方便本機關收繳入庫處理。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下列當事人(單位)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六十日內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地址:海口市南沙路53號
郵編:570206
聯系人:許曉綱、白冰禾
聯系電話:0898-66565924、0898-66565925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海口分局
2023年6月14日
附表1.外省車主(個人)
附表2.外省車主(單位)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海口分局關于送達
《催告書》的公告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連續不按時繳納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詳見附表)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機關決定責令你(單位)補繳所欠通行附加費、滯納金。本機關已向你(單位)郵寄送達了《責令補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決定書》,上述文書中已詳細告知你(單位)履行的期限等,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我分局已向你(單位)郵寄了《催告書》。但因你(單位)未簽收等原因導致無法郵寄送達。現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催告書》,并就有關事項催告如下:本《催告書》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請你(單位)最遲在本公告刊登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本機關補繳通行附加費、滯納金,或將所欠通行附加費、滯納金轉入以下賬戶:
戶 名:海南省財政廳財政性資金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
賬 號:46001002036053006138-0231
如通過轉賬方式繳納通行附加費、滯納金,請按公告附表中的金額付款,并在用途欄備注車牌號、車輛所有人、噸位,以方便本機關收繳入庫處理。
你(單位)未在本催告書規定期限內履行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聯系地址:海口市南沙路53號
郵編:570206
聯系人:許曉綱、白冰禾
聯系電話:0898-66565924、0898-66565925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海口分局
2023年6月14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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